國家數據局數據資源司司長張望。中國經濟網記者 王巖/攝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31日訊(記者 佟明彪)近期,國家數據局等多部門發布《關于促進企業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家數據局數據資源司司長張望在今天召開的國家數據局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意見》回應了企業數據權益有關問題,目的就是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為企業“敢用數”“會用數”“用好數”提供保障。
張望介紹稱,數字經濟發展越快,企業對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需求也越來越強烈。在實踐中,不少企業反映,自己“能開發利用哪些數據,怎樣開發利用數據”存在困惑,對企業創新有較大影響。
針對這些問題,《意見》在企業數據權益形成方面,明確了企業對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或合法獲取、持有的數據,依法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民商事合同或行政協議約定的數據權益。對于此類數據,企業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不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可以放心開發利用。同時,《意見》還鼓勵企業探索市場化、場景化的“授權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盤活企業數據資源,促進數據價值釋放。
在企業數據權益保護方面,企業對其合法獲取、持有的數據進行開發利用、流通交易和經營收益的權益應當予以保護。企業有權依法或依合同約定,自主或委托他人基于其合法獲取、持有的數據開發數據產品或提供數據服務。從實踐看,數據權益的爭議時有發生,有必要建立數據權益流轉機制和多元化爭議處理機制,確保在數據開發利用過程中各方權益都能依法受到保護。
在企業數據收益分配方面,要堅持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推動構建公平高效的數據要素價值分配機制,讓相關主體可以根據其在開發利用過程的實際作用,獲得與其貢獻相對稱的收益。通過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和激勵作用,激發企業供數動力和創新活力,為市場貢獻更多更好的數據產品和數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