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場監管部門宣布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某頂流主播所在的企業立案調查。一盒所謂的香港米其林高端月餅,不僅絆倒了粉絲過億的大主播,也將直播帶貨行業的規范問題多次推上熱搜。
在企業自營的店播里,經銷商和帶貨主播通常是一家;然而在網紅的直播間里,“臺前幕后”主體眾多,表演與帶貨難以區分。今年4月份,市場監管總局曾表示直播帶貨必須說清楚“誰在帶貨”“帶誰的貨”。這句話點出了網紅帶貨的核心問題:帶貨主播是什么身份?承擔什么責任?他們帶的貨是誰的?經銷商又該承擔什么責任?
根據《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廣告法等規定,主播所在的企業屬于直播間運營者,主播本人是直播營銷人員,承擔著廣告發布者、經營者或代言人的義務。這意味著,如果主播只是推薦消費者去經銷商店鋪購買商品,并能證明自己盡到了審核義務,商品出現虛假宣傳等問題,應當由經銷商承擔假一賠三、假一賠十等責任。
現實中,僅將網紅主播定義為廣告經營者、發布者,容易出現權責不一致。大多數人去網紅直播間下單,都是沖著主播本人。網紅主播以自己的形象和人氣為擔保,把商品賣給了“家人們”,從中掙了不菲的傭金,出了問題卻不需要承擔責任,一句找“經銷商”了事,冷了消費者的心。
現行法律法規明確,作為直播帶貨經營者,主播需遵循社會公序良俗,真實、準確、全面地發布商品或服務信息,不得對商品或服務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說來有點唏噓,引發爭議的這款月餅叫“美誠”,可大主播恰恰就栽在了這兩個字上:商品不算美,經營未必誠。換個角度看,直播帶貨行業未來的路也應當落在這兩個詞上:質優價美,誠信經營。
雖然近期有的主播聲譽下降,粉絲信任動搖,但也有主播粉絲數量繼續攀升,并創下新的銷售紀錄。這些創新高的主播在法律沒有硬性規定的前提下,主動對問題商品假一賠三甚至假一賠十,顯著提升了自身形象,讓粉絲們放心不少。
有人三緘其口,有人假一賠三,截然不同的處理方式也預示著網紅主播之間的競爭已從原先比誰能拿到全網最低價、送更多贈品,進入產品為先、服務為優的階段,比誰能拿出品質過硬的產品,誰能給消費者更好的保障。經過此次事件,有先行賠付的網紅主播和責任鏈條清晰的店播,今后無疑會更受消費者青睞。
在這次絆倒大主播的事件中,還有一方不該沉默——平臺。按照誰受益、誰擔責的基本邏輯,平臺有能力也有義務嚴格落實身份核驗和日常管理責任,加強對直播營銷內容、商品和服務真實性、合法性的審核。在發生消費爭議時,積極協助消費者維權,而不能置身事外,任由消費者和直播間拉扯。
合規只是基本功。一個有責任心的平臺,還應當引導和要求主播在合規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產品品質和服務,鼓勵主播承擔先行賠付責任。這樣看起來是自加壓力,但對消費者權益保障越充分,就越能得到消費者認可,通過良性競爭優勝劣汰,最終,市場會給出應有的回應。不管在哪個平臺,無論主播的粉絲有多少,直播電商的本質依然是電商,誰把消費者權益放在心上,誰就能贏得消費者。(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佘 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