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網紅主播發布的汽車對撞測試視頻存在內容造假問題,引發廣泛關注和討論。網絡主播內容造假并非個例,需引起警惕和重視。
截至去年底,我國已有1508萬名職業網絡主播。網絡主播在助推數字經濟發展、豐富網絡空間生活等方面,發揮出日益顯著的作用。不少網絡主播粉絲量巨大,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影響力和市場號召力。
然而,部分網絡主播借助自身影響力,經營行為難言規范,在內容生產、信息發布上時常出現偏離事實、違背公平、嘩眾取寵、以假亂真等亂象,誤導用戶和消費者,也損害了相關方的名譽或利益。更重要的是,它傷害了數字經濟發展的“信任”根基,不利于行業長遠發展。
內容造假亂象反映出一些主播在內容創作上缺乏職業操守。其背后的原因是多樣的,包括法律意識淡薄,社會責任感缺失;價值導向走偏,義利觀倒置,偏重一己私利,忽視行業整體利益;等等。
近年來,職能部門充分履職,積極開展專項治理,取得了明顯成效。同時,圍繞規范網絡主播從業行為,國家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強網絡直播規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網絡主播行為規范》等政策文件,為網絡主播行業穩健發展提供了法治依據。
在此基礎上,還需平臺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發揮更大作用。平臺企業應認識到,作為信息和內容的發布者,主播是平臺不斷提升影響力、留住用戶的基礎。要強化對網絡主播的監督與管理,嚴格內容審核把關,防止虛假、誤導性信息傳播泛濫。還要運用好流量的力量,在“以用戶為中心”理念的引領下,通過有針對性的流量傾斜,扶持優質主播,淘汰問題主播,確保網絡空間及平臺始終運行在清朗有序、良性發展的正確軌道上。
網絡主播個人品牌建立在公眾信任的基礎之上,保證內容真實可信應成為行業從業者必須堅守的基本原則和職業操守。(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雷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