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電容量電價有利于穩定煤電企業經營業績,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這是火電上市公司在今年一季度財報中,提到最多的表述之一。從實際業績表現來看,此前幾年深陷虧損泥潭的多家火電企業都交出了喜報。
這一重大轉變來自于煤電價格機制改革。去年底,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的通知》,決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對煤電實行兩部制電價政策。這是推動電力市場化改革的重要舉措,對于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助力“雙碳”目標達成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能源綠色轉型的必然要求
“煤電容量電價機制是繼2021年《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之后,對煤電電價形成機制的重大調整和完善。”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黨委書記、常務副理事長楊昆說。
煤電經營成本包括折舊費、人工費、修理費、財務費等固定成本和燃煤等變動成本兩大部分。過去,我國對煤電實行單一制電量電價,即煤電只有發電才能回收成本。新推出的兩部制電價包括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其中容量電價是為回收煤電機組固定成本而專門制定的電價。通俗地說,容量電價相當于“底薪”,即便煤電不工作也能獲取穩定收入;電量電價則是“獎金提成”,根據發電量多少獲取相應報酬。
為何要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對煤電實行兩部制電價政策,既是我國新能源快速發展的現實需要,也是下一步推動新能源進一步加快發展和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必然要求。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快速發展,迫切需要煤電更好發揮基礎性支撐調節作用。2023年我國新能源新增裝機達2.9億千瓦,根據市場機構測算,未來幾年國內新能源裝機規模還將快速增長。由于新能源發電具有間歇性和波動性,客觀上需要更多的調節性資源,為電力系統提供更加充裕的調節能力。煤電是我國最重要、成本較低的支撐調節電源,推動煤電加快向提供容量支撐保障和電量并重轉型,平常時段為新能源發電讓出空間、高峰時段繼續頂峰出力,對促進新能源進一步加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在現行單一制電價體系下,煤電企業只有發電才能回收成本并獲得回報。隨著煤電轉變經營發展模式,煤電機組越來越多時間“備而不用”,通過單一電量電價難以完全回收成本,近年來出現行業預期不穩等現象,長此以往可能影響電力系統安全運行,并導致新能源利用率下降。因此,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通過容量電價回收部分或全部固定成本,從而穩定煤電行業預期,是保障電力系統安全運行、為承載更大規模的新能源提供有力支撐、更好促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必然要求。
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改革舉措
“這一政策對煤電企業來說盼望已久,被業內人士稱為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電價改革舉措。”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首席專家陳宗法認為,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出臺意義重大。
楊昆分析,此次煤電容量電價機制改革,充分考慮了電力系統運行、煤電運營和經濟發展實際,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建立了反映煤電電能量市場化價值和容量價值的兩部制電價機制。通過電能量電價的市場化形成機制,反映燃料成本變化和電力市場供需狀況;結合全國典型煤電機組投資成本,明確了煤電機組容量電價的適用范圍和國家補償標準。
——統籌兼顧了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能源低碳轉型進展和煤電企業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綜合考慮了各地電力系統供需結構、市場化用戶電價承受能力、清潔能源發展狀況以及煤電轉型進程情況等多方面因素。
——明確了容量電價疏導方式以及容量電費考核機制。明確了煤電容量電費納入系統運行費用,由工商業用戶按用電比例分攤;明確了跨省跨區外送煤電機組容量電費的分攤方式,對不能滿足系統容量調用要求的機組,明確了考核機制。
——充分考慮了社會可承受能力,保障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明確了容量電費僅在工商業用戶分攤,沒有增加居民、農業和學校、醫院等這類優先保障性用戶的用電負擔,在通過容量電價機制改善煤電企業經營狀況、提高電力系統安全穩定供應的同時,兼顧了民生穩定和社會公平。
此次建立容量電價機制采取了明確預期、逐步提高的方式,既釋放清晰明確的信號,穩定煤電行業預期,又有利于凝聚各方共識,確保機制平穩實施。
電力市場建設的重要一步
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的建立,將使我國電價機制進一步完善,改變煤電項目投資成本的回收模式,有利于穩定煤電行業預期、保障電力系統安全運行、促進新能源加快發展。
容量電價兜底,可增強煤電企業盈利穩定性,改善企業經營困境,鼓勵企業進行必要的投資和改造,順利完成煤電功能轉型。
容量電價有助于煤電為新能源“保駕護航”。“在新型電力系統中,煤電將主要發揮支撐性和調節性作用。”楊昆表示,隨著新能源快速增長,燃煤發電利用小時數還在逐年下降,在此情況下,煤電為電力系統提供了持續穩定的安全保障出力、靈活可控的電力調節能力和充足可靠的旋轉備用容量,提高了清潔能源的消納水平。
此外,完善煤電容量電價形成機制,能夠有效促進電力市場建設。楊昆介紹,在電力市場中,不同電源在電力系統中發揮的功能和作用不盡相同,以往各類電源定價時通常以煤電基準價為參照,各類電源的容量價值、靈活性調節價值和綠色環境價值沒有得到充分體現。煤電容量電價打破了單一制電價模式的桎梏,將煤電基準價進一步拆分為電量電價和容量電價兩部分,更有利于明確不同電源在電力系統中承擔的義務、應當享受的權利和應當獲得的合理收益,有利于推動電力市場建設和新的電價機制形成。
實施容量電價后,電費會上漲嗎?這是廣大電力用戶最關心的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短期看,對終端用戶用電成本的影響總體較小,工商業用戶終端用電成本總體有望穩中略降。長期看,可有力推動構建多層次電力市場體系,引導煤電、新能源等市場參與者各展所長、各盡所能、充分競爭,全面優化電力資源配置,提升整個電力系統的經濟性,對降低終端用戶用電成本也有好處。 (經濟日報記者 王軼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