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患者來北京就診,醫院要求其重做一系列醫學檢查,引發人們熱議。重復檢查是不少老百姓看病就醫的痛點,費錢又費時,加速推進醫學檢查結果互認互通成為普遍期盼。
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相關部門已有明確要求。早在去年2月,多部門聯合印發了《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在《“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規劃》中,通過信息互聯互通促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是重點內容之一。
醫檢互認工作現狀與群眾期待有一定差距,醫療資源水平差異和信息不能互通共享是重要原因。由于優質醫療資源分布不均,不同醫院的信息系統、檢查檢驗質控水平不盡相同,特別是部分基層醫療機構信息基礎設施尚不完備,導致醫療信息互通存在一定障礙。
部分醫療衛生機構對檢查檢驗結果“不能認、不愿認、不敢認”,有技術原因也有利益考量。一方面,各家臨床檢驗與診斷標準和設備不完全一致,完全實行互通互認也會帶來一些差錯和糾紛。另一方面,檢查檢驗是醫院的一塊收入來源,推行互認之后影響醫院的成本收益核算。
推進醫學檢查結果互認互通,必須健全跨地區、跨部門協同機制,加快實現醫療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相關部門在及時更新醫院硬件設備的基礎上,應進一步發揮高水平醫院的輻射帶動作用,持續推進分級診療,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統一技術、質控標準,加快打破醫療機構間的信息壁壘,推進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實現全國范圍內共享調閱。
醫學檢查結果互認互通,對醫檢結果的準確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級醫療機構都需要對出具的報告負起責任,相關部門也要建立責任的溯源追究制度,防止產生醫療糾紛和法律責任難以厘清的問題。同時,推進醫學檢查結果互認不能“一刀切”,而是要在充分保障患者權益、確保檢查準確性的前提下,有效節約社會資源。確需再次檢查時,醫務人員也應耐心向患者說明情況,增進醫患相互理解。
隨著醫療服務整體水平的不斷提高,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通互認等便民措施有望持續推廣落地,讓群眾看病更舒心、健康更有保障。(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吳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