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近日正式公布,這是我國首部專門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綜合立法,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未成年人成長成才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標志著我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治建設進入新階段。
截至今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已達10.79億,未成年網民規模已突破1.91億。互聯網拓展了未成年人學習、生活的空間,但一些違法和不良信息也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負面影響。此外,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網絡的意識和能力不強,防止個人信息被濫采濫用、沉迷網絡等,都需要加強法治建設,構建數字時代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新機制。
《條例》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面臨的突出問題。比如,沉迷網絡給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正常學習生活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成為全社會關心的熱點話題。《條例》明確要求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細化網絡游戲實名制規定,建立完善防沉迷游戲規則,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價值傾向。對網絡服務提供者來說,能否增強用戶黏性是產品設計成功與否的關鍵指標,這與防止用戶沉迷天然矛盾。為此,《條例》針對一些對未成年人群體具有顯著影響的網絡平臺服務提供者,提出了定期開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影響評估、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或者未成年人專區、制定專門的平臺規則等要求。
需要指出的是,《條例》并未單純地將未成年人定位為被保護者,而是視為重要的網絡使用者,充分尊重其用網權利。《條例》中所有的保護措施都是著眼于支持未成年人科學、文明、安全、合理用網,明確規定嚴禁以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進行干預。這是新時代立法理念進步的體現。
《條例》的出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青少年保護法律法規體系,與綜合性法律、未成年人專門性法律以及相關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配套司法解釋等,共同構建了維護青少年權益的法治屏障。
法律法規的生命在于實施。《條例》施行后,有關政府部門和企業、學校、家庭、行業組織、新聞媒體等應積極履行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中的職責,加強對未成年人網絡使用的監管和保護力度,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劉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