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落實〈關于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實施方案》近日印發。方案就外資金融機構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申請開展中資金融機構已開展的新金融業務,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內注冊的企業、工作或生活的個人購買跨境保險等情形,推出一系列新的金融開放舉措。這是我國不斷推動更高水平金融開放的縮影。
近年來,我國金融業開放步伐明顯加快。統計顯示,2018年以來,金融領域先后推出50余條開放措施,外資準入條件持續放寬,國內市場規則、制度不斷與國際接軌。
金融開放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目前,我國已成為全球第一大銀行市場和第二大保險市場,但金融市場大而不強、大而不精的問題依然存在。推動更多中長期資金、機構投資者和海外投資者進入中國市場,投資人民幣資產,有利于豐富金融市場主體,優化金融供給,提升中國市場的融資功能和資源配置效率,助推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對外開放。吸引更多優質國際金融機構來華投資布局、拓展業務,也有助于將先進的管理理念和成熟的金融產品引入國內市場,促使中資金融機構加快創新,提升管理水平。
中國經濟體量巨大、結構日益優化,金融市場平穩運行具備堅實基礎,投資價值突出。近年來,我國持續推動更高水平的金融開放,吸引海外投資者關注、持有和增配中國金融類資產,有效幫助海外投資者更好分散投資風險,享受中國發展紅利。與此同時,中國金融市場與全球市場建立了更為緊密的聯系,向國際社會發出了鮮明的開放信號,也推動全球金融治理體系更加完善,顯著增強了全球市場信心。
也要看到,風險是金融的天然屬性。一段時間以來,全球金融形勢出現明顯變化,金融市場波動加劇,部分發達國家出現金融機構擠兌現象,許多發展中國家受到發達經濟體貨幣政策溢出效應影響。這些現象都提醒我們,在推動金融開放的同時,要維護好金融安全與穩定。這就需要加快完善金融機構內部治理,補齊監管制度短板,提升風險防控和化解能力,確保金融管理能力與開放水平相匹配。 (作者:金觀平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