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家以圖片版權管理和視覺素材銷售為主的公司,視覺中國又一次因為維權問題成為輿論焦點。
視覺中國通過與攝影師、版權機構合作,運用技術手段,為攝影師提供維權、定價和銷售的便利,并通過維護版權保護體系保證自身利益。應該說,這一商業模式能夠走得通,是我國版權保護力度不斷加大、全社會版權保護意識不斷提升、版權保護環境持續優化的結果。
但是,版權保護的本質是為了保護創作者的獨創性表達,目的是促進更多創新創意充分涌動,不應成為少數企業牟取暴利的手段。
從“國旗國徽”版權到“黑洞照片”版權,再到“個人照片”版權,視覺中國的維權行為之所以屢次引發質疑,就是因為這些維權行為有違版權保護初衷,不僅損害了信息自由傳播的基本權利,也阻礙了創新和文化多樣性。
我們重視版權保護,同時也要警惕過度維權、濫用維權。現實中,版權濫用的表現還有很多。比如,利用版權限制被許可人開發競爭性產品、超出版權保護期限行使權利、濫用訴權、不正當行使版權致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版權壟斷行為等。
此次事件提醒相關行業,保護版權也要設好邊界。隨著經濟發展、技術進步,版權保護復雜性日益凸顯。尤其是涉及新業態、新領域的相關問題,讓版權保護工作面臨新挑戰。行業要不斷適應新形勢、新變化,共同處理好保護、創造和應用的關系。
相關法律法規要進一步完善細化。現階段,判定是否過度維權主要依據民法典“權利不得濫用”的基本原則,還可參考著作權法、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法律在保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要考慮公眾對于作品的合理使用需求,進一步明確版權保護的范圍和邊界。
相關部門要加大對行業實踐的關注,強化版權工作頂層設計,完善版權管理機制建設,進一步提高版權保護工作法治化水平。只有營造一個更加公正、富有活力的版權保護環境,才能更好促進文化產業蓬勃發展。 (作者:姜天驕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