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是“打賞”主播,實際是實施洗錢犯罪。近日,上海警方偵破了全國首例利用網絡直播“打賞”實施洗錢犯罪的案件,涉案金額近億元,基于網絡直播平臺的新型洗錢犯罪產業鏈也隨之浮出水面。
犯罪嫌疑人將違法所得用于購買直播平臺的“打賞幣”打賞主播,主播接受打賞后再將“打賞幣”提現轉入犯罪嫌疑人賬戶。一來一去,違法所得借助“打賞”的幌子完成了“洗白”,主播也在虛假流量的作用下收獲了“假人氣”和不正當的打榜獎勵。從警方披露的案情看,該案操作手法并不復雜,但極具隱蔽性。隨著首例“打賞洗錢”案告破,相關監管部門與直播平臺要引起高度重視,加強監管與預警,凈化直播環境,莫讓網絡秀場成為滋生犯罪的溫床。
直播平臺既是平臺建設者也是管理者,要筑牢第一道防線,增強不法行為的發現和識別能力,切實落實主體責任。仔細分析不難發現,不法主播之所以敢于在直播“打賞”中動歪腦筋,事實上也與當前網絡秀場直播監管力度不足、直播內容審核不到位、炒作刷量等亂象盛行有關。
對于“打賞”行為,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的《關于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明確提出,在用戶每日或每月累計“打賞”達到限額一半時,平臺應有消費提醒,經短信驗證等方式確認后,才能進行下一步消費,達到“打賞”每日或每月限額,應暫停相關用戶的“打賞”功能。但即便有明文規定,仍出現“打賞洗錢”涉案金額近億元的問題,說明部分平臺仍存在漏洞。
此外,監管部門也要各負其責形成合力,加強新型網絡洗錢犯罪行為整治。去年底生效施行的《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統籌建立跨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反洗錢統一監測系統。同時規定,對監測識別的異常賬戶和可疑交易,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根據風險情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因此,針對新型洗錢犯罪,一方面是不斷提升監測技術,另一方面是相關部門及時采取行動,第一時間向違法犯罪行為亮劍。
近年來,數字經濟成為穩增長促轉型的重要引擎。對網絡直播新業態,以及主播新職業,還需秉承發展與管理并重的原則,提升外部監督力度,增強平臺內部自律,做好主播培訓管理,健全違規舉報等機制,在多方參與下,營造清朗健康的互聯網生態。(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 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