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與“安居”密切相關的房貸利率政策又有了新變化。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通知,決定建立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機制。若某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連續3個月環比、同比均下降,該城市可階段性維持、下調或取消當地的首套房利率政策下限。
此次調整的關鍵變量,是首套房利率政策下限,即“底”的變化。在房貸利率的定價機制中,“底”是基礎。首先,監管部門在全國層面給出一個“底”;其次,各城市決定在全國“底”的基礎上加多少,形成相應的城市“底”;最后,各銀行決定在城市“底”的基礎上加多少,形成實際的執行利率。根據新政,符合條件的城市可階段性下調或取消首套房利率的“底”,這有助于較大幅度降低購房者的財務成本。
正確理解新政,要注意“首套房”概念。有聲音質疑,下調、取消首套房利率政策下限,是否會導致熱錢涌入樓市?對此不必擔憂。調整只涉及“首套房”利率,并不涉及二套房,“房住不炒”的定位不會變。新政強調精準施策,大力支持購買第一套住房的剛性需求,穩定市場預期。
正確理解新政,要關注“部分城市”劃定。新政不是“大水漫灌”,而是“因城施策”。首先,新政考察某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而非存量房產;其次,該價格必須連續3個月環比、同比均下降。由此可見,符合條件的城市數量有限。新政有助于滿足三線城市以及部分二線城市的新市民購房需求。
正確理解新政,要把握“動態調整”安排。新政兼具靈活性和穩定性。何為靈活?房貸利率根據房價走勢雙向、動態調整。需注意,在后續的評估期內,若該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同比連續3個月均上漲,那么自下一個季度起,該城市要恢復執行全國統一的首套房利率下限。何為穩定?眾所周知,雖然房價存在周期性波動,但若形成趨勢性波動,即連續3個月上漲或連續3個月下降,通常需要較長時間。也就是說,盡管新政每季度評估房價變動,但多數城市不會觸發利率調整的條件,觸發條件所需要的時長將遠遠超過評估周期時長。
接下來,各地要從利長遠、促發展的角度出發,科學評估、動態掌握當地的房價變動情況,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剛性住房需求,穩定預期、提振信心,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郭子源)
(責任編輯:王炬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