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孟剛
2022年,白酒市場迎來了多項新規的頒布及實施:《白酒工業術語》《飲料酒術語和分類》兩項國家標準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目前白酒市場上很多新概念酒品得以規范。濃香型和清香型白酒新國標相繼公布和實施,拓寬了消費者對白酒香味的需求,兩種香型白酒更加規范和高質量發展。《白酒質量安全追溯體系規范》行業標準的正式發布,明確了白酒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的具體內容。
業內專家認為,新標準、新規范的發布實施,將更加有效地規范企業經營,帶動白酒品質提升,促進白酒行業高質量發展。
白酒被重新定義
在經過一年的緩沖期后,由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兩項國家推薦性標準《白酒工業術語》《飲料酒術語和分類》于2022年6月1日正式實施。新國標修訂白酒的定義為:“以糧谷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麩曲、酶制劑及酵母等為糖化發酵劑,經蒸煮、糖化、發酵、蒸餾、陳釀、勾調而成的蒸餾酒。”新國標明確白酒不得使用非谷物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劑,同時,調香白酒被剔除出白酒行列,重新定義為配制酒。
我國《白酒工業術語》《飲料酒術語和分類》于1994年首次發布,并于2008年第一次修訂并實施。該標準在規范白酒市場秩序、保護傳統、促進創新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白酒的釀造技術和工藝已經有了極大的發展和優化,此次白酒新國標的實施順應了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需要。
盡管新國標給了白酒企業一年緩沖期,但記者日前走訪北京部分商超發現,市面上仍有貼有舊標簽的調香白酒在售。記者了解到,這些產品的生產日期比較早,均在今年6月1日前,有的甚至是在2020年生產的。而按照新國標,目前市面上符合調香白酒定義的部分單品已經升級工藝,成為純糧固態酒。
針對新國標的實施,中國酒業協會副秘書長甘權表示,作為酒業品質升級、產品創新和產業進步的基礎,標準體系建設對釀酒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轉型起著至關重要的推動作用。新國標對白酒、調香白酒等做出了清晰界定,對于外源食用酒精和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質做出了明確規定,這對帶動國內白酒行業的品質提升、規范白酒企業的生產經營有著重要作用。
全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宋全厚則表示,新國標的發布實施符合當今消費趨勢,各酒類企業應首先梳理清楚自己的產品線,從工藝、原料、宣傳廣告以及產品標簽標識,都要對產品屬性進行調整說明,為消費者和市場傳達明確的信息,向高質量發展邁上一個新的臺階。
兩大香型白酒競推新國標
今年4月1日起,《白酒質量要求第1部分:濃香型白酒》(GB/T10781.1—2021)正式實施,替代了實施15年之久的《濃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
濃香型白酒目前占據我國白酒市場的半壁江山,伴隨釀酒技術和工藝的不斷進步與創新,濃香型白酒細分品類日漸豐富。記者了解到,新標準修改了濃香型白酒的概念定義,對固態發酵酒和酒精釀造酒進行了區分,規定濃香型白酒是以糧、谷為主要原料,采用濃香大曲為糖化發酵劑,經泥窖固態發酵、固態蒸餾、陳釀、勾調而成,不直接或間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質的白酒。
今年8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白酒質量要求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推薦性國家標準代替《清香型白酒》國家標準,將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實施。此次修訂更改了清香型白酒的定義、感官要求和理化要求,刪除了產品分類和衛生要求,有利于促進清香型白酒產業更加規范和高質量發展。如清香型白酒定義修改為:“清香型白酒是以糧谷為原料,采用大曲、小曲、麩曲及酒母等為糖化發酵劑,經缸、池等容器固態發酵,固態蒸餾、陳釀、勾調而成,不直接或間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質的白酒。”此外,新定義還取消了“以乙酸乙酯為主體復合香”的描述,此舉旨在引導酒類企業適應市場趨勢;酒質分級在優級、一級基礎上,增加了特級等級。
記者發現,上述兩項標準均規定了白酒在“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方面的要求,預包裝產品需增加“固態法白酒”標識要求,以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濃、清、醬是中國白酒三大主流香型。清香型白酒和濃香型白酒競相推出新國標,其意義何在?
全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鄒強表示,兩個香型白酒定義重在向消費者傳遞作為中國白酒精髓的固態發酵釀造方式,尤其規定“不使用”“不添加”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質,與白酒新國標一樣強化了固態法釀造,有助于消費者建立對白酒高品質、高品位的認知。
國家白酒技術標準委員會委員、河南省酒業協會總工程師趙書民認為,白酒國標每次修改升級,都是與時俱進、充分聽取各界廣泛意見的產物,相信今后濃香型白酒及其他香型白酒的國標還會改版升級,會更適合社會發展、技術發展和消費者對產品的更高要求。
質量安全溯源更有保證
白酒質量安全追溯有標可依,未來假酒或將無所遁形。工業和信息化部今年4月正式發布《白酒質量安全追溯體系規范》行業標準(以下簡稱《規范》)。《規范》明確了白酒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的內容,以及追溯系統的功能、建設與管理要求,并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中國輕工業信息中心產業創新處處長趙陽表示,《規范》適用于我國白酒生產、銷售企業開展質量追溯體系建設與管理,規定了白酒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的術語和定義、一般要求、追溯系統功能與建設管理要求、追溯標識要求、追溯碼編碼要求、追溯信息要求、公開信息要求、追溯信息采集要求等內容,對白酒從生產、流通到消費的全生命周期進行記錄,以便消費者、企業及監管部門溯源查驗。
近年來,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進步,商標侵權,制作、售賣假酒等案件頻發。業內人士表示,《規范》的發布,對白酒企業加強流通管理、保護企業知識產權、建設質量可追溯體系、維護企業及消費者合法權益、支撐政府部門監管均具有重要指導作用。中國酒業協會副秘書長杜小威表示,《規范》打通了企業和監管部門的信息通道,使監管部門實現對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監控,讓白酒生產過程透明化,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讓安全看得見。
此外,在2021年12月15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細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力圖從生產場所、設備設施、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人員管理、管理制度、試制產品檢驗6個方面對白酒生產過程進行規范,其中對企業生產記錄也提出可溯源要求:企業應有控制措施對制酒、貯存、勾調、灌裝等過程中記錄的基酒、調味酒、勾調用水等物料和成品的名稱、質量等級、數量、批號、生產日期等信息進行管理和復核,保證記錄可溯源性。2022年1月27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細則》公開征求意見的反饋,共收到意見252條。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司將充分研究、論證,采納相關意見建議,進一步推進《細則》修改完善工作。
中國酒業智庫專家蔡學飛認為,《細則》要求全過程監管,特別是要求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不管是年份酒,還是采用各種工藝生產的白酒,都要確保從原料采購到最終產品及銷售都有記錄,以便為市場流通的白酒產品的真實性判定提供佐證,這將有助于行業的健康發展。